2003年福建省校外学习中心(点)设置审批办法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6-5-15 14:03:36  访问次数:
 
一、依据
教育部《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管理和管理的原则意见》(试行)(教高厅[2002]1号)。
二、学习中心(点)的建设基本条件
申请设置校外学习中心(点)的组织和单位,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资格的高等学校。
(一)校外学习中心(点)依托建设单位一般应设在具有实施高等教育的条件和经验,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学校。
(二)拥有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所必需的场地和辅助设施,并有进一步扩展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人文环境和学习氛围。
(三)具有符合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需要的硬件系统条件,包括网络接入、局域网络、多媒体学习设备等,以及必要的教学资源。
1、具备百兆以上局域网条件,并与CHINANET或CERNET连接,至少应有2M以上的入口带宽。
2、校外学习中心(点)须配备数量和质量满足教学要求的专用服务器。
3、为使用卫星通讯开展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提供支持服务的校外学习中心应配备能够接收现代远程教育高校IP数字信息的卫星接收设备。校外学习中心(点)须安装相应的远程教育教学软件,并配备相应的多媒体教室。
(四)拥有一支熟悉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工作,能力较强,符合现代远程教育需要的管理和技术队伍。
(五)具有必须在当地完成教学任务所需的实验或实习条件,以及相应的管理与指导队伍。
(六)依托建设单位在近两年内未受到国家教育部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办学条件的红黄牌警告。
三、权限
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资格的试点院校并经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在福建省境内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点)适用于本办法。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审批、管理和评估工作,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
四、审批内容:
申请开办校外学习中心(点)所需的文件材料:
1、开办校外学习中心(点)的书面申请文件。
2、依托建设单位开办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可行性评语报告。
3、教育部批准试点高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文件。
4、试点高校在本地区实现现代远程教育的方案。
5、试点高校与依托建设单位建设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协议书。
6、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场地、设施、资金等证明材料。
7、校外学习中心(点)的管理规章制度,招生简单,试点高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文件。
8、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设置申请登记表。
9、其它需要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五、审批
省教育厅对试点高校在福建省境内设立校外学习中心(点)实行审批制度。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审批集中在每年4-5月和10-11月进行。省教育厅在收齐拟开办校外学习中心(点)的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审批结果通知试点高校和依托建设单位,抄送教育部有关市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