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团组织:
今年5月以来,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连续袭击我省。继今年1号台风“珍珠”严重影响我省,带来持续强降雨之后,5月30日至6月1日,闽西等地再次出现强降雨,6月4日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中北部地区又一次连降暴雨到特大暴雨,造成房屋倒塌、道路中断、桥梁冲毁、企业停产、农作物受灾,给全省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我省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都作出重要批示,国家有关部门也分别派出工作组,深入我省灾区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当前,洪水尚未退去,降雨还在持续、灾情还在发展,防汛抗灾形势依然严峻。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和省直党工委部署,厅直属机关党委发出了《向灾区捐赠的通知》,要求厅直属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踊跃向洪涝灾区捐款捐物,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为此,厅团委要求我厅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抗灾救灾、捐款捐物工作中去。
1、根据厅直属机关党委安排,14日(周三)上午将在厅机关一层大厅举行向灾区捐赠活动,广大团员青年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积极参加由本单位统一组织的抗灾救灾、捐款捐物活动,为灾区人民献出一份爱心。
2、各直属大中专学校团委要按照团闽委工综[2006]16号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向灾区学生伸出援助之手的活动,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要在全体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我们与您一起共度难关”活动,在做好受灾学生心理辅导工作的同时,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以缴纳特殊团费等方式,积极主动为家庭受灾严重的同学献一片爱心、送一份温暖,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完成学业。要认真做好灾区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时向校党政领导和省直团工委、厅团委报告摸底情况。
3、各直属单位团支部、各级青年文明号要积极行动起来,发挥自身优势,迅速组织开展“一对一”资助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动员团员青年尽己所能帮助厅直属学校家庭受灾严重的学生渡过难关、安心学习,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4、各直属团组织要及时将组织开展抗灾救灾活动有关情况报告厅团委。
福建省教育厅团委
200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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