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日)
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今天我们如期召开了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这标志着《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工作进入了一个全面推进的阶段。
《条例》颁布实施一年多以来,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了一些切实有效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认可。作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具体事务的牵头单位,我厅与各成员单位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共同推进终身教育工作的强大合力。为做好《条例》实施的日常工作,经省政府批准,我们成立了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把推进终身教育工作列入我厅年度工作要点,做出相应的部署。今年4月,我们又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各设区市教育局部署了今年终身教育的主要工作。在各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我们牵头起草了《关于实施〈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试行意见》,经过多次征求21个成员单位意见,几易其稿,集中各成员单位的智慧,形成了目前“实施意见”(送审稿)。我们还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会同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制委、省司法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学习宣传<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通知》,发动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在教育门户网上开设终身教育栏目,成功地举办近两年终身教育宣传日活动,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特别是今年在福州开展以“倡导终身学习,构建海峡西岸学习型社会”为主题的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宣传活动,分别在主会场和省老年大学、省图书馆、省女子劳教所等五个分场展开了各具特色的终身教育宣传,营造了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为我们进一步推进《条例》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总之,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省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我们还必须进一步采取措施,真抓实干,扎扎实实把我省终身教育事业不断推向一个新水平。根据汪副省长的指示精神,下面我重点就近期终身教育工作谈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发展终身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部署。强调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条例》,大力倡导发展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正是顺应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顺应了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需要。深入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对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理论是先导,认识是关键。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终身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海西”建设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发展终身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入贯彻执行《条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展终身教育事业,切实保障全省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加强统筹,努力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
加强对终身教育各类资源的统筹,并切实发挥其作用,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基础。我们必须从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出发,进一步统筹各类终身教育资源,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终身学习平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整合教育文化资源,促进终身教育事业发展。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合理配置,优化结构,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拓展新的教育培训资源,提高教育培训资源的使用效益。要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公共文化和教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为社会公民接受终身教育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更多的机会。要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和社区,创建各种类型的学习型组织,推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乡村和学习型社区的形成。
要加强政府统筹力度,发挥有关部门(单位)、社区、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构建多种层次、条块结合、相互开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终身教育网络,探索终身教育与社会互动发展的规律,开展多种形式的终身教育活动。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克服当前社会上存在的重学历教育,轻培训提高的不良现象。要发挥各部门、社区、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发展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完善自学考试制度,不断拓展学习途径,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和方法,努力满足人们多样化学习需求。
要构建全省终身教育理论研究平台,积极推动我省终身教育的理论研究工作向纵深发展。我省作为文化积淀深厚、经济快速发展、对外交往活跃的省份,在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方面,我们理应先行一步。我们要发挥学校、社会团体等学科人才优势,通过开展终身教育学术研究与交流、实施终身教育课题研究工程等途径,积极构建全省终身教育理论研究平台,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提出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撰写出一些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学术交流活动,形成一些为今后工作提供可靠决策依据的科研成果。
三、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我省终身教育的多元化途径
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要以社区教育为切入点,选择若干具备一定条件的社区开展教育实验区活动。积极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社区机构开展教育实验区活动,要求教育活动内容能够充分体现社区特色,为群众所喜闻乐见。我们将进一步与民政厅等成员单位合作,共同抓好社区教育工作,逐步完善社区教育设施建设,满足社区居民求知、求新、求美、求乐的教育培训和活动的需要,各成员厅局都可以发挥各自优势,在社区教育上有所作为。
要通过举办各类教育培训和丰富多彩的活动,鼓励公民参加各类终身教育学习活动,为公民提供学习机会和交流平台。广泛开展多形式、多门类、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活动,扎扎实实地推动我省终身教育的深入开展。特别对于农村、山区农民培训教育,任重而道远。我们要组织相关高、中等学校利用自身学科人才优势,组建培训小分队,充分调动乡镇文化技术学校在实用技术培训方面的积极性,开展“送教下乡、送技术上门”的培训服务。全省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6813所、教职工47.39万人,各校发挥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培训教育等多种功能,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要加强相互间的衔接和沟通,为学习者提供多层次、多门类、多种形式的受教育的机会,全方位地服务我省终身教育事业。这也是教育回报社会,学校服务社会的具体表现。
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各种学习型组织建设。注意发现典型,总结2-3个部门、行业或企事业单位的经验,做好1-2个省级社区教育试验区工作。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社会团体、家庭、个人参与终身教育的积极性,鼓励根据各自不同特点,开展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企、事业)、学习型社区(乡村)、学习型家庭等各种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营造“人人皆学”的良好学习氛围。
四、通力协作,共同开创我省终身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通过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我省要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依靠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
今年2月,我们成立了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我们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齐抓共管,认真履行职责。各市、县(区)要尽快成立由当地政府领导牵头的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逐步形成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牵头责任,加快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有效的运行机制。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配备好人员,确保终身教育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到位。
全面落实《关于实施<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试行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大投入。要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完善公益性文化教育设施,安排终身教育专项经费,扶持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兴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终身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终身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全面推进《条例》的实施,还必须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近期,我们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汇编2006年福建省“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活动的宣传画册,扩大宣传效果。二是组织专家学者,筹办一次以“倡导终身学习,构建海峡西岸学习型社会”学术研讨会,提高终身教育工作者自身的理论素养。三是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若干社区,进行宣传与调研。进一步了解社区对终身教育方面的需求,为社区教育的实验区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们将以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编写一些简报,交流并推动《条例》的学习与贯彻。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方式,继续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使之更加深入人心,奠定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
同志们,落实《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大力发展终身教育事业,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希望各级各部门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拓创新,求实效、办实事,为实现我省终身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全民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