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维强厅长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7-4-20 14:57:59  访问次数:

2007419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教育督导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陈桦同志,省政府副省长汪毅夫同志多次听取汇报、专题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今天又都出席会议;汪副省长将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将为实现“双高普九”的县(市、区)和2005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进行授牌。根据会议的安排,下面我先谈三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省义务教育发展现状

“十五”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教育部门坚持“两基”巩固提高与“双高普九”并举,坚持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办学水平,努力推动义务教育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全省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分别保持在99.5%90%以上,已有38个县实现“双高普九”,占全省县(市、区)数的43.7%2006年,全省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毕业生升学率分别达95.6%83.9%,比2001年提高了4.5个和9.8个百分点;全省各地共接收农民工子女48.7万人到校就读,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数的11.3 %,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占农民工子女总数的82.2%。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得到重视,城乡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基本持平。

二是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不断改善。2001年以来,全省多渠道筹措资金27.8亿元,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302万平方米,其中消除D级危房243万平方米。全省中小学占地面积增加0.82万亩,校舍面积增加592.8万平方米;撤并小学、初中校点约5000所(个),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得到逐步优化。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小学、初中计算机装备达29.8万台,比2001年增加一倍多,信息技术开课率也分别由10%45%提高到60.7%100%,其中农村小学开课率达57.5%,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进展顺利,首批31个项目县工程去年建成并通过省级验收,第二批26个项目县已进入设备采购、配发和安装阶段。

三是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2005年,全省小学教师学历已基本达标,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48.5%;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97.5%,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35.5%,比2001年提高24.3个百分点,农村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的比例达25.4%,比2001年提高了20.7个百分点。小学、初中专任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比例分别达35.4%34.8%,比2001年均提高了13.6个百分点。采取有效政策,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实施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进一步充实了农村教师队伍。

四是素质教育初见成效。深入贯彻中央8号文件精神,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明显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初步形成。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已见成效,学校的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和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学校课程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校本课程建设得到加强。素质教育理念逐步深入,并在日常教学与课堂上得到体现,学校的体育、艺术教育得到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初步形成了适应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成长的新课程体系。

五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2006年春季开始,全省各级财政投入6.78亿元资金,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受益学生达361万人。从2005年开始执行的“两免一补”政策继续实施。2006年,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免费教科书资金1800万元,受益学生共15.4万人;市县发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302万元,受助学生5.3万人。从今年开始,提高一、二类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统一按三类县“一费制”的标准执行,其中省级分担比例不变,大大提高了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水平。

尽管近年来我省义务教育发展成效显著,但由于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依然存在,有些方面还有扩大的趋势,总体与均衡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城乡之间不平衡。从办学条件来看,农村学校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以及体、音、美等仪器设备配备率尚不足城镇学校的50%;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条件还十分简陋;2004-2005年新核增的108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亟待改造。从师资队伍来看,农村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教师比例比城镇低了10个百分点,骨干教师及英语、信息技术、音、体、美等专业教师严重不足。农村教师福利待遇相对较低、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农村优秀教师流失较严重。二是城区校际之间不平衡。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农民工子女进城就学,各地城区义务教育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城区学校布点不足、容量不够日显突出,也使城区校际间原有的教育资源分配更显不均衡,城区优质学校生源普遍爆满,薄弱学校缺乏吸引力,“择校”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受到制约,学校违规收费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表明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以强烈的为民意识、作为意识,敢于直面问题,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

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去年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改委、财政厅、人事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意见》。《意见》明确了全省以县为单位,2015年前分批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同时,力争3年内解决城区内择校问题,保障每一位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围绕上述目标任务,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校建设,缩小学校办学条件差距

  办学条件的均衡配置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各地要着眼构建公共教育资源保障体系,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校的办学条件,让这些学校都能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一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各地要根据省里印发的《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学校“四有”建设计划,即有符合办学规模要求的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有合格的教师,有合格的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有卫生安全的食堂和宿舍。各县(市、区)要对照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并按计划对硬件不合格学校进行限期改造,从经费、项目上予以倾斜,加快工作进程,确保辖区内所有学校的办学条件都按期达到合格标准。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宿制学校建设,为寄宿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时,要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和监控,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教育质量不高、群众不满意的学校,要组织力量逐一会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调整领导班子、加强教师力量、合理配置生源等多种办法,尽快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二要积极开展教育对口帮扶活动。各地要重视发挥优质资源共享、辐射、带动作用。要建立校际联动机制,采取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捆绑及校长、教师互相交流等方式,打破学校和城乡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分割,逐步实现共用、共享。要拓展帮扶的渠道和形式,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要支援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省内高校、优质高中及重点职业学校都要与农村中小学和城市薄弱校“结对子”,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从资金、设备、师资培训、教育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等方面提供帮扶。要继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根据当地城镇化建设、乡村建制调整和人口变动的需求,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在学校新建、扩建和改建时,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明显不足、办学条件差的学校。在“撤点并校”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因地制宜、先立后破”的原则,防止因过度调整造成学生失学、辍学问题。

三要切实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目前,我省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已初步建立,各地要继续抓好贯彻落实。要自觉实现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三个增长”,并确保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对农村教育。要按规定设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远程教育专项资金,确保工程实施。要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所需资金,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就学制度,逐步扩大“两免一补”受助学生范围和人数,并逐步提高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同时,建立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向农村、民族地区倾斜的扶持政策,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健康发展。

(二)加强教师资源统筹,整体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

校长和教师队伍合理配置和整体提升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环节。有一名好校长就有一所好学校。各地要加强教师资源统筹,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整体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

一要进一步完善教师流动机制。各地要落实好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因地制宜地拓宽支教渠道,组织开展短期支教、兼职支教等形式多样、灵活有效的活动。通过组织“特级教师讲学团”巡回下乡,城镇校长、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带教、走教”和“联聘”等形式,缓解农村学校优秀教师缺乏和学科教师结构性矛盾;要鼓励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有效充实农村教师队伍;要根据农村学校点多,办学分散的特点,合理配置并倾斜农村学校教师编制和教师职务岗位职数,提高农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的结构比例。

二要加强农村和城镇薄弱校教师的培训工作。各地要切实落实好教师培训经费投入,确保教师工资总额1.5%-2%的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及时足额核拨到位。通过组织开展以“新课程、新技术、新方法”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培训。教研部门要帮助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建立健全校本研修制度,并结合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教师网络联盟计划,扩大优秀的教育信息资源的利用;要建立制度,每年组织农村和城镇薄弱校教师到优质学校学习、进修。

(三)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现代信息技术和远程教育技术的发展,为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供了有效途径。今年,全省要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初步形成“天网地网”有机结合的城乡教育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体系。

一要确保“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教育部明确要求,今年10月前要全面完成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实现农村中小学教学光盘播放点、卫星教学收视点、计算机教室“三种模式”的全面覆盖。各地要按照省里的部署,加快工程进度,工程结束时省里将组织逐县验收。要加强资源建设,在做好中央免费教育资源接收工作的同时,加强教学光盘的配置,因地制宜地开发适合本地实际和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的资源,为 “工程”的使用打好基础。要加强县级网络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建立管理制度,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

二要切实加强“工程”的应用研究。应用是实现工程效益的体现。要按照“面向学生、走进课堂、用于教学”的要求,把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作为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重要突破口。要发挥远程教育信息资源的优势,弥补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和学校教学设备的不足,解决好开足开齐课程问题。要充分利用教育信息资源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通过组织专题活动、安排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片或其他专题教育片等形式,引导学生弘扬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素养。要把教育信息资源作为在农村地区新课程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农村教师迅速接受新课程理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要建立健全“工程”应用管理制度。今年初,省教育厅在部分县(市、区)启动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研究试点工作,各地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应用研究出成果,更好地促进工程效益的发挥。

(四)落实扶持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

做好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少年儿童等弱势群体义务教育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给予重视。

一要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召开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各地要按照新《义务教育法》关于“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按学校实际在校生数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将家庭困难的农民工子女纳入“两免一补”范围,合理核定教师编制,确保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要发挥公办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加大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的民办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要落实“一视同仁”原则,在学习和生活上要给予农民工子女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二要切实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各地要协调整合力量,按照省里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学校、家长(监护人)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管理体系。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登记、结对帮扶制度,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的联系,关注“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让“留守儿童”有一个温暖的生活学习环境。要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工作预案,确保“留守儿童”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能够得到有效救助和处理。

三要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和扫盲教育工作。要优先保证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努力改善特教学校、特教班的办学条件,配备专业教师和必要的康复设备,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有一个好的康复和学习条件。要加强新形势下扫盲工作,各地要摸清本地文盲人数,采取有效措施扫除文盲,并在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过程中,让脱盲人员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和普法教育。

四要依法控制学生辍学。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前提。县乡两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师都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常抓不懈,共同做好学生入学工作。县乡政府要重点加强组织入学和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工作。今年我厅将加强对控辍工作的督查力度,对辍学率超出国家规定指标范围的地方予以全省通报。

(五)规范办学行为,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类学校都不得以各种形式的考试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再行改制,对已改制的学校要进行清理,不得搞“一校两制”,学校不得再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和重点班;要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切实做到“两开、两增、两减”,即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增加学生体育锻炼时间、课外活动时间和睡眠时间,减少课外作业量、减少考试次数。要严格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坚决纠正教师“有偿补课”的错误做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严格禁止任何部门、学校、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目录外用书及其它学习用品。

    三、全面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教育督导制度是我国法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近20年来,我省教育督导机构紧紧围绕各阶段教育工作重点,先后开展了小学“一无二有”、 “两基”攻坚、“双高普九”、“对县督导”评估工作,为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教育行政管理机制,实现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仅“双高普九”一项,到2006年,省级通过对38个县(市、区)的验收,促进地方政府返还国家法定教育经费4.6亿元,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经费25亿元,改扩建校舍面积164万平方米,促进了农村中小学面貌的变化,教师待遇的落实,尊师重教社会氛围的形成,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希望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再接再厉,积极运作,在新的起点上为教育改革与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双高普九”督导评估。按照省定“双高普九”规划,全省还有50个左右的县仍未实现“双高普九”。这些县相对底子较薄,困难更大。希望尚未实现“双高普九”的地区,要坚定信心,以农村为重点,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素质教育为抓手,全力以赴实施“双高普九”。要瞄准“双高普九”的目标,倒计时地安排好工作,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真抓实干,确保各项指标达标。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过程指导,坚持标准,严格申报程序,严把核查关,保证各县按期实现“双高普九”。

    二要认真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对县督导”是一项面向县域内各类教育的过程性、发展性评估,实行县级每年自评,市级每年或每两年一轮复查,省级五年一轮的评估制度。按照省政府部署,我省从2006年全面启动“对县督导”评估工作。去年,在各县开展自评自查基础上,各设区市组织了35个县的市级复查,省里抽取了14县(市、区)进行评估,实现了较好的起步。下一步要把这项工作推向规范化、制度化。各地要按照要求,及时组织督导评估。教育督导机构要严格标准,认真核查,在帮助县级政府总结成效与经验的同时,重在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意见。希望县级政府根据督导评估意见,抓住重点加强整改,切实加快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去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实施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这是我省组织部门第一次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列入干部考核范围,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党政领导督导考核”制度的建立,在全省引起很大反响,大家普遍认为,建立这项制度,是加快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创新举措。“党政领导督导考核”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深远、要求很高的工作,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在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认真实施,要积极、主动地与组织部门沟通、联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制定“党政领导督导考核”实施细则等基础性工作。

    三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贯穿教育督导工作始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教育督导工作三大内容之一。去年,省里按照《义务教育法》精神,对“双高普九”指标进行了修订,重点将教育均衡发展纳入评估范畴,改变了过去指标体系中存在的整体掩盖局部,城区的优势掩盖农村的薄弱的问题。下一阶段还要结合制订“党政领导督导考核”实施细则,修订“对县督导”评估指标,充分发挥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导向作用,建立有利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政府工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主线,贯穿在教育督导工作的始终。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现行“督政”体系,通过综合“督政”与专项督导,促进各级政府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和薄弱学校建设,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留守儿童”教育、控辍等方面的督导评估,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四要建立并完善切合我省实际的“督政”体系。“双高普九”、“对县督导”、“党政领导督导考核”是现阶段我省教育督导工作的有效载体,三者关系处理上,应坚持“减轻负担,增强实效”的原则,建立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的关系。对已经实现“双高普九”的县进行“对县督导”,要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的督导评估,克服“双高普九”后的义务教育指标下滑现象,保证义务教育持续发展,使“对县督导”成为“双高普九”的制度补充;对尚未实现“双高普九”的县,“对县督导”则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进行全面督查,促进“双高普九”;省里对同一个县的“双高普九”验收和“对县督导”评估,在相关指标评定上互为运用,未实现“双高普九”的县,经“对县督导”评估合格,且达到“双高普九”要求的,可认定“双高普九”达标,不再另行组织验收;“对县督导”与“党政领导督导考核”原则上要结合进行,避免重复评估。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运用好督导结果。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督导通报制度,逐步建立公报制度,做到各县的教育情况全省周知;要建立党政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结果的专报制度,200614个县的“对县督导”评估情况,省督导室将抓紧汇总报省委组织部;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双高普九”县与“对县督导”优秀等级,由省政府授予牌匾和经费奖励。去年以来实现“双高普九”的县的奖励经费,省财政厅、教育厅已于前阶段下达,首批“对县督导”评估优秀的县,省里也将给予各县30万元的经费奖励。经省级“对县督导”评估,认定为不合格的县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一年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黄牌警告。已通过省级“双高普九”验收的县(市、区),在“对县督导”中连续两年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双高普九”称号。

    五要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双高普九”、“对县督导”和“党政领导督导考核”等三项“督政”制度的建立,对教育督导工作和督导队伍的素质都提出了新的挑战。总体来看,现有的各级教育督导队伍是一支较有战斗力的队伍,但也存在督学数量、年龄、专业结构不适应“督政”、“督学”要求的问题。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督导的重要性,定期研究督导工作,及时解决督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调整充实督导队伍,提高督学的素质。同时,要注重兼职督导队伍的建设,选好兼职督学,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教育督导机构也要结合实践,加强理论学习和理论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督导队伍的战斗力。

同志们,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务实创新,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