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教学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推进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技术、手段、队伍、管理及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我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06]9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 2007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7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选工作面向全省本科院校。重点是受益面大、影响面宽、基础性强和承担多学科、多专业实验教学任务的公共基础实验中心,学科大类基础实验中心、学科综合实验中心等。学科范围包括物理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类、电子电气信息类、力学类、机械类、计算机类、材料类、地学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药学类、经济管理类、传媒类、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等16个类别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其它具有本校特色且在全省高校同科类中有突出示范作用的实验中心也可参与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为校、院级管理的校级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覆盖面广,形成规模化的实验教学环境,具备网上开放教学、开放管理的条件,具有高水平教授负责、组合优化的实验教学团队,教学效果突出。
2、2007年拟评选2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所本科院校申报名额3个。
3、按照闽教高[2006]98号文件的要求,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相关支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福建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及特色视频文件。不超过20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3)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每个文件分别制成1个PDF文件。
(4)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5)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每种教材分别制成1个PDF文件。
(6)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PDF文档。
(7)其它材料。
以上(1)-(7)项制成CD-R(650M/720M)光盘,要求光盘中各项电子文件分目录存放, (1)-(7)项电子文件目录名依次为:a、b、c、d、e、f、g。
电子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电子文件目录名-序号。学校代码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 http://www.stats.edu.cn )查询;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为:物理1、化学2、生物3、电子4、力学5、机械6、计算机7、医学8、经济管理9、传媒10、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11;第(3)-(6)项电子文件中的目录或简介文件序号为0,其他文件序号从1开始。例如:福州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第1个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应命名为:10386_1_d_1.asf。
三、申报时间与评审方式
1、请各申报高校将《申请书》、“汇总表” 纸质一式15份和电子版1份及申报材料光盘2张于2007年6月10日前报我厅高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2、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工作采取专家材料审阅、现场考察和教育厅审定三个阶段进行。
联系人:刘会勇,联系电话:0591-87091315
杜 磊 联系电话:0591-87776370
传真:0591-87846780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