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惠民政策促教育公平
教育十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8-1-10 10:59:47  访问次数:
    2007年,我省把教育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省级以上财政投入16.07亿元,集中用于教育为民办实事,并出台系列惠民政策,十项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件件得到了落实。
    完成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56万平方米。在前五年多渠道筹资27.8亿元,完成D级危房改造面积302万平方米的基础上,2007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2007-2008年省级以上财政投入3.9亿元,加上市、县配套资金,规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危房改造面积103.6万平方米,其中2007年已完成56万平方米,占两年规划任务的54.4%,全省现存的危房改造工程项目887个,三分之二以上已动工改造。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投入3000万元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各地新建、扩建了11.3万平方米的农村中小学生活基础设施。
    投入6.78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继2006年提前一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2007年继续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全省继续实施免除学杂费政策所需资金6.7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资金4.48亿元,市(县、区)财政承担2.3亿元,并分别于春秋两季开学初及时下拨到各县(市、区)特设专户,由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拨付学校。
    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省级财政继续安排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1800万元,对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受助学生15.4万人。2007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部承担。根据中央部暑精神,省财政厅、教育厅及时将秋季免费教科书资金1.76亿元下拨到各县(市、区)特设专户,并督促各地教育、财政部门将教科书资金退给学生。
    开展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助学工作。将“两免一补”范围从农村低保家庭扩大到所有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学生,市区和县城城区享受低保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省级以上财政安排资金837.7万元,受惠学生2.3万人。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实行生活补助。从2007年秋季开始,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中小学寄宿生实行补助生活费政策。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元,其中,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寄宿小学生每人每天2元,初中生每人每天3元,补助天数按照300日计算,全省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资金共2.3亿元,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受益学生达71万人。省级财政安排2007年9-12月份的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9574.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并落实到受助学生手中。
    提高农村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2007年,我省进一步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山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努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以上财政投入资金8878万元,提高全省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220元,初中每生每年305元。
    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2007年春季学期我省发放高校“政府奖学金”、“政府助学金”436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安排资金2619万元),受惠贫困学生7.48万人;发放中职学校政府助学金235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安排资金1386万元),资助学生6万人;发放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7471万元,获贷学生1.48万人,省级财政安排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800万元。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新资助政策体系,加大了资助力度和资助面。在高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高校在校生的20%;在中职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对全省中职全日制一、二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全学年筹措8亿元专项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和中职学生49万人次,资助面相当于2006年的3.6 倍。其中,中职学生资助面达100%,全省38万名的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的学生,每人每年都获得1500元助学金,助学覆盖面比国家要求高出10个百分点,资助力度与资助面前所未有。2007年秋季全省(不含厦门)安排奖助学金3.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71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14亿元,市、县投入4932万元,高校投入2561万元),已落实到受助学生手中。
    建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第三批项目。省级投入1930.9万元 ,全省筹措5886.3万元,全面完成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任务,1.28万所农村中小学、教学点配备上了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至此,全省初中、小学装备的计算机已达32.8万台,所有初中学校已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农村小学的开课率也达到了59.4%,农村中小学生与城市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梦想成为了现实。
    加大进城务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力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公办中小学为主,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2007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进城务工子女61.4万人到校就读,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数的14.8%左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占进城务工子女总数的86%以上。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出台政策,多形式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福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除满员的学校外,都要全面开放接受农民工子女,并简化了入学手续,义务教育学校农民工子女在校生总数达到9万多人,比2006年增加了近20%。厦门市决定2007-2008年投入6.7亿元,新建扩建改建40所中小学,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创造条件。
    大力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对高校教学评估的一级指标,推动高校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人、财、物投入,进一步健全就业指导机构,配强就业指导队伍。通过搭建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多形式就业服务,提高了毕业生就业率。全省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率为74%,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率76.7%,部分专业就业率高于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