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2007年度福建教育工作盘点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8-1-15 9:12:57  访问次数:
  2007年,海西建设如火如荼、气势如虹。教育作为民生之基,省委、省政府始终将之作为海西建设的基础、后劲、保障、支撑,纳入全局,统筹部署,全力推进。
  年初,省委、省政府即决定,把扩大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8月,省委、省政府又决定,全省筹措8.1亿多元,从秋季开始,对我省高校、中职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新资助政策体系。同月,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关于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教育发展备忘录》,就继续重点共建厦门大学、福建高校科技创新、福州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福建职业教育改革与建设、高层次紧缺人才培养、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等六个方面重大事项,部省双方达成共识。教师节前夕,省委、省政府召开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省委卢展工书记在会上提出了“六个进一步”的要求,强调要“深入研究提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并以此带动海西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举措,真正体现教育先行、教育优先,为海西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
  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海西建设全局,加快教育发展与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一系列部署和决策,进一步为教育发展指明方向、明确定位,不断激发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海西、奉献教育的热情,不断推动教育事业朝又好又快方向发展,使教育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年来,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把农村义务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努力缩小城乡、区域义务教育发展的差距。
  着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各地新建、扩建了11.3万平方米的农村中小学生活基础设施。全省投入3.9亿元,继续实施2007-2008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改造了56万平方米的危房。这项工程自2001年实施以来,全省已多渠道筹措资金27.8亿元,改造了302万平方米的农村中小学危房。各地还加大对城镇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努力缩小学校间的差距。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标准。中央及省级财政投入资金共8878万元,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年初,全省一、二类县区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40元和20元,全省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统一按照三类区标准执行。年底,省级财政继续加大投入,提高全省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提高10元,初中每生每年提高15元。目前,提高标准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220元,初中每生每年305元。
  建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第三批项目。全省1.29万所农村中小学、教学点配备上了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至此,全省初中、小学装备的计算机已达29.8万台,所有初中学校已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农村小学的开课率也达到了57.5%,农村中小学生与城市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梦想成为了现实。
  重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城镇教师对口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全省共选派近5000多名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或薄弱校支教;认真实施“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选拔52名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农村任教;组织开展特级教师和学科教学带头人“送培下乡”,加大农村教师、中小学校长参加省级专项培训比例,全年仅省级教育培训机构就培训农村教师和中小学校长1300多名,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和师资队伍素质的提升,极大地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2007年,我省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在全国先进行列,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93%,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6.07%,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0%以上,青壮年非文盲率达98%,已有46个县基本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
 
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努力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全省在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全面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教育需求。
  加强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全省已有普通高中616所,办学规模基本满足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突出强化普通高中发展内涵,坚持把发展重点放在提高农村高中办学水平上,继续将省级财政安排的高中建设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扶持20个经济欠发达县的农村高中扩容建设和达标晋级,并在师资调配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上对农村高中倾斜。继续采取措施,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全省达标高中在校生达到69%,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为海西建设培养各类技能型人才,是教育工作一项重要使命。2007年,我省继续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中等职业学校在连续6年扩招基础上,全年招生23.98万人,完成了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任务;高职招生8.62万人,占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数的51.48%;职业学校承担的职业培训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29.29万人次,企业职工技能培训39.89万人次,为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作出了贡献。全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快职业教育发展,通过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工程”,全省建成中职学校省级重点专业54个、重点专业点139个,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高职精品专业40个,初步形成与职业岗位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基本覆盖了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领域;通过实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全省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职学校达102所,每所省级以上重点校都依托企业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同时,大力推进中职学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省有210所中职学校的21.36万名学生在1705家企业中进行多种形式的半工半读,部分学校还积极开展“三段式”的改革试点;全面实行“双证书”制度,95%以上的学生获取了“双证书”,全省中职、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
  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07年,全省新设置2所本科高校和6所高职高专院校。全省普通高等学校达74所,比2002年增加41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2.01%,比2002年提高了8.72 个百分点。高等教育就学机会的大幅增加,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迫切愿望,促进了高等教育的机会公平。与此同时,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筹集1.5亿元,启动实施了“福建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遴选了一批在提高教学质量上起带头、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包括33个省级教学团队、166门省级精品课程,表彰了30名省级教学名师。组织开展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建设改造工程,采取学校贷款、政府贴息,学校自筹、政府奖励的办法加大投入,全省本科院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合格率已达95%以上。推动重点建设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8所高等学校重点建设,带动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全省重点建设高校新增5个一级国家重点学科、9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全省一级国家重点学科达5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13个。大力加强高校专业结构调整和人才模式改革。以加强工科类专业建设为重点,确定了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等21个省级特色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大力加强海西建设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努力适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在软件工程、集成电路等领域建立了40个省级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实验区,培养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软件业、现代制造业、现代物流业等领域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探索了一批富有成效的经验。
  积极推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组织开展了以“推进终身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主题的一系列终身教育宣传活动,终身教育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从省到各设区市,普遍成立了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初步形成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地以活动为抓手,组织评选一批省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学习型组织创建单位,以社区教育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开发老年智力资源活动、“家庭网上行”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通过努力,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促进了共享,打造了开放、灵活、方便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平台。
 
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问题
 
  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归宿,把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教育的重点和关注点,千方百计采取措施,促进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扩大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范围。继2006年在全国率先对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之后,2007年我省又继续实施这一惠民政策,对360万名农村学生免除6.78亿元学杂费。同时,将“两免一补”范围扩大到所有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盲、聋哑、弱智三类残学生,市区和县城城区享受低保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省级以上下拨资金837.7万元,受惠学生2.3万人。
  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春季学期,省级财政继续安排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1800万元,对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受助学生15.4万人。2007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部承担。根据中央部暑精神,省财政厅、教育厅及时将秋季免费教科书资金1.76亿元下拨到各县(市、区)特设专户,并督促各地教育、财政部门将教科书资金退给学生。
  对农村中小学寄宿生实行生活费补助。从秋季开始,对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寄宿生实行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按每年300天计算,每人每天1元,其中,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寄宿小学生每人每天补助2元,初中生每人每天补助3元。所需资金共2.3亿元,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全省受惠学生71万人。省级财政安排秋季学期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9574.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并落实到受助学生手中。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把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去学习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不断完善体系,加强和改进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从秋季新学年起,省里半年筹措3.6亿多元启动实施以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政策体系。高校国家助学金惠及学生近9万人次,国家励志奖学金惠及学生1.29万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面从上年度约占在校生人数20%,扩大到现有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全部学生,助学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惠及学生32.08万人次。新资助政策实行后,全年投入高校和中职学校助学资金将达8.1亿多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和中职学生达49万多人次,资助面相当于上年度的3.6倍,资助力度前所未有。
  加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力度。4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晋江市召开全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晋江经验。各地按照会议部署,努力挖掘现有学校潜力,新、扩建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降低农民工子女身份确认门槛,简化入学程序,以便他们就近、方便入学,并在教育收费、评优奖先、入队入团等方面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有书读、读好书,与城市少年儿童同在蓝天下健康成长。目前,在全省各地接受义务教育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达61.4万人,占在校生数的14.8%。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关心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坚持标本兼治,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推进教育“阳光收费”。 义务教育阶段严格实行就近入学,严禁“择校”乱收费,取消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等,有效增强了收费监管力度。高中阶段坚持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加大乱收费治理力度,全年共查处学校违规收费金额935.47万元,清退769.02万元。
  实施普通高校招生的“阳光工程”。进一步推行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把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全部公开,将招生录取工作置于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在近年来报考人数持续增加、组织考试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没有发生高考失泄密或重大违纪舞弊事件,违纪舞弊率降低到0.16‰,为历年最好水平,有效维护了高考的尊严和权威,维护了考试的公平和公正。
 
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
 
  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不仅要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而且要提高教育的质量,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好学。一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坚持以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大力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把十七大精神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组织宣讲团深入高校宣讲,切实推进十七大精神“三进”工作。发挥学校教育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将德育融入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深入开展中小学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全省90%县(市、区)建成校外活动中心。深入开展“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走进海西、宣传海西、服务海西”等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全省高校普遍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或辅导中心, 90%高校按1:200标准配备辅导员。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过程性管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初步构建起与新课程相适应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整体有序推进。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严格控制学生在校的活动总量,建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审读机制和监管机制,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制订了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在全省广泛开展中小学生全员参与的“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开展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题的“师德建设年”活动,促进师德建设与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的有机结合。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了100个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798名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的氛围。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评选了188名中小学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扎实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培训、中小学骨干校长省级培训等,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启动 “新建本科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实施“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加快我省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组织实施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省内访问学者项目,加强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制定政策措施,积极推进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教育服务海西工程
 
  坚持主动融入、主动对接,自觉把发展教育贯穿于海西建设各项工作中,推动教育与全局工作、与海西实际更加紧密结合,以更加直接的服务为海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组织实施“高校服务海西建设六大工程”。围绕海西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开展深入调研,研究制订高校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建设工程、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建设工程、咨询服务与文化建设工程、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等“高校服务海西建设六大工程”,以这六大工程为平台,引导各高校主动贴紧经济建设主战场,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在质量提升、专业对接、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等方面提出服务海西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对高等教育对海西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水平。
  积极落实部省共建教育项目。认真抓好教育部与省政府签署的《关于共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教育发展备忘录》所议定事项的落实。目前,教育部投入我省的“985工程”二期中央专项经费已足额到位,投入“211工程”和“985工程”三期中央专项经费将比往期有较大幅度增加。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我省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地方经济发展急需的“特色专业建设”,以及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国家级重要项目取得了新的进展。教育部的强力推助,为加快海西教育事业的发展增添了动力,部省共建效应日益显现。
  进一步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大力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和“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启动新建本科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又有两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通过教育部组织的验收,一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两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获批准建设。全省高校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达24个,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达22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达6个,省产学研研发基地达7个,高校已成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产业化方面的重要力量,在我省已组织实施的12个科技重大专项中,高校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达11个,占总数的92%。在“第五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上,省内外高校参展和对接项目数量上取得新的突破,共签约项目1485项,总投资规模达185.42亿元,一批优秀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推动闽台交流合作为重点的教育开放。进一步加大闽台教育交流力度,充分利用教育部赋予福建对台单独考试、单独招生政策,做好台湾学生来闽就学工作,全省高校对台招生实现新突破,新招收台生223名,使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总数达到764人。通过开设台生班、建立台商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等举措,进一步完善台商子女在闽就读的政策措施,努力为在闽台商子女创造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和通畅的服务。成功举办第六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和第二届海峡两岸中学生演讲大赛,举办首届海峡两岸职业院校校长论坛,在海峡两岸教育界产生了广泛影响。扎实推进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向东南亚国家派出716名汉语教学志愿者,在海外设立了3个孔子学院;国家汉办在厦大设立“汉语国际推广福建基地”,并将6所中学确定为国家“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