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学校)全体党员同志们:
在党的十七精神指引下,举国上下满怀胜利的喜悦送走了硕果累累的2007年,沐浴着灿烂的朝霞迎来了更加充满希望的2008年。伴随着省人大、省政协新一届“两会”的隆重召开,八闽儿女开始了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新征程。此时此刻,站在历史新起点,肩负神圣新使命的委、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学校)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的新春佳节的实际行动,为铺展全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壮丽画卷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此,特倡议如下:
一、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地做好春节前应完成的各项工作,为落实2008年各项工作新要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关心学校困难师生员工和机关、单位困难干部职工工作生活。领导干部要主动下访,深入基层,深入学校,加倍关心和重点帮助假期留校学生和贫困生的生活,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他们心坎上。
三、共同遵守以下十个不准:
一是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是不准以拜年名义“跑官要官”;
三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四是不准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
五是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六是不准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或巧立名目乱发钱物;
七是不准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或以拜年名义赠送礼金礼劵;
八是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九是不准假借名义向下属单位和学生搞摊派、乱收费;
十是不准公车私用。
四、机关各部(处、室)、厅属各单位(学校)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责任意识,负起领导责任,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采取有力措施,教育和管好本单位(部门)干部,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共同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五、全体党员都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要求,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委厅机关、直属单位(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最后,恭祝同志们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2008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