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公开发布了邵武、大田和平潭三个县(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报告,标志着福建省正式启动督导评估报告定期公报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福建省于2006年正式启动对县督导省级督导评估,在县级自查自评和市级复查的基础上,省里抽取了近30个县(市、区)进行省级督导评估,对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对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效果明显。据不完全统计, 2007年经省级督导评估的16个县(市、区)投入教育的资金近20亿元,扩大校园面积2287亩,新建扩建校舍128万平方米;共追补、返还国家法定教育经费1.4亿元,基本实现了“以财政拨款为主”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这次公布的报告包括基本县情及教育发展概况、主要工作成效与存在问题、整改要求三个部分,系统总结分析其工作状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性意见和综合性评价。
《义务教育法》规定:“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据此,福建省进一步完善督导评估结果公报制度,除了继续在政府内部通报外,充分利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项督导的报告,适当时候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借助新闻媒体,形成舆论导向,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之成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和学校评价的依据,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教育改革与发展信息的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