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漳州、泉州、龙岩、三明、南平市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双高普九”实施规划安排》(闽教基[2004]6号),永泰县、华安县、泉港区、上杭县、宁化县、武夷山市等6个县(市、区)计划于2009年安排省级“双高普九”验收。按规定程序,今年上半年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人员对以上县(市、区)进行省级验收前指导,以确保“双高普九”的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抓紧组织各有关县(市、区)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 [2007]9号),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加强指导,切实加强薄弱项目的整改。
二、县(市、区)政府应依法履行职责,部门分工合作,共同担负起责任,组织人员开展自评自查,通过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核实数据,切实了解各项指标达标情况,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自评工作要全面覆盖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
三、县(市、区)政府应准备好实施“双高普九”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准确、真实地填写有关表册、数据。
四、为了减少评估次数,减轻基层负担,届时省、市将联合组织预检,下乡时间安排为一天。泉港区和宁化县的验收前指导将与“对县督导”省级督导评估结合进行。
五、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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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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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4月3日 |
华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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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11日 |
永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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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18日 |
上杭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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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25日 |
武夷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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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20日 |
泉港区、宁化县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接待从简。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