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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财教〔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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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08-2-21 13:56:15
访问次数:
各设区市财政局、教育局,各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3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系或者直接反馈财政部、教育部。
附件:
闽财教〔2008〕2号附件.tif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八年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