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现将《2008年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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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