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管理,努力实现学校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现将《设区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的补充规定》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闽教安组〔2008〕5号.doc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