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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政办〔2004〕130号和闽政办〔2006〕15号文件精神,2007年6月18日至22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评组,对平和县人民政府2006年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现将主要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县情及教育发展概况
平和县隶属漳州市,位于福建南部,人口55万人,16个乡镇256个村(居)民委员会。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2006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15626万元,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省、市转移支付。
2006~2007学年,全县有普通完中8所、职中2所、初中18所、小学215所、幼儿园48所、特教学校1所;中小学(幼儿园)在校生95724人,其中普高9507人,中职6134人,初中22272人,小学45283人,幼儿园12528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78%,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87.6%,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4%左右,初中年辍学率超过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47%。规划2011年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二、主要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督查期间,督评小组成员认真审读平和县政府关于2006年教育工作的自评报告和漳州市政府复查情况通报,分析论证与评估指标相关的文字记录,召开座谈会议,深入全县16个乡镇56所中小幼学校,多方面收集信息,在广为调研的基础上,对信息进行交流与归集,对照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就领导职责、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教育改革与发展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总评为三类区合格等级。
主要工作成效有:
1.重视教育工作,努力推进教育事业向前发展。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事业发展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县、乡两级政府均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县人大、政协坚持经常听取教育工作汇报,开展教育执法检查活动和教育工作视察调研。县委、县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立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建立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教育工作纳入乡镇和有关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体系,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2.广泛筹措资金,努力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平和县在县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了财政拔款的主渠道作用,对教育经费优先投入,重点保障。2006年财政对教育投入的总量达到1亿元,年增长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年增长率3.53个百分点,达到了第一个增长和第二个增长。确保了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国家和省出台的工资政策得到落实。对省里下拨的“两免一补”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规范,下拨及时。近年来,为解决教育经费不足问题,县、乡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发动港、台、侨胞和社会贤达捐资助学,累计筹措资金2600多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3.重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县里积极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拆除危房2.3万平方米。至2006年底,全县共改造危房、新建校舍近9万平方米,一定程度地缓解了校舍不足的问题。同时,筹措资金推进中小学信息化建设,购置计算机3237台,装备多媒体教室106间,使得大多数中学和农村中心小学拥有计算机教室,建立了县级城域网、网管中心和教育资源库,通过“平和教育信息网”覆盖全县各类学校。针对普通高中发展滞后、容量不足、民办教育发展缓慢的实际,引进民营资金创办了私立正兴学校,扩大了平和县城区中小学的办学规模容量,促进了全县高中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
总体上,平和县基础教育发展势头良好。但是,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教育事业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县财政对教育投入不足,第三个增长仍有缺口,教育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不够规范,县财政对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投入严重不足;二是农村初中“控辍”形势严峻,三类残疾儿少入学率较低,三级特教网络不健全,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亟待巩固;三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薄弱,基础设施配置水平较低,C、D级危房仍然存在,城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四是中小学教师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不合理。
三、整改要求
督评小组综合分析了县政府发展教育的思路、决策、规划和教育资源配置的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下列整改要求。
1.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投入”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财政对教育投入的预算和决算,充分发挥县财政主渠道作用,安排好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两免一补”和危房改造配套资金等专项经费。要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水平,完善教育费附加依法征收、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经费落实到位、规范使用。继续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的投入,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认真实施教育发展规划,科学调整学校布局,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要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口变化趋势,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布局中小学校。在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入学和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分步骤进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要重点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建设,发挥其引领、辐射作用,努力改善学生食宿条件。同时,要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学常规器材的配备,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定期勘查、鉴定和维护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要努力扩大初、高中阶段办学规模容量,尽快解决平和一中、育才中学等学校征地、扩建等问题。要加大对县职业学校的人、财、物的投入,扩大招生规模,从本县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探索有平和特色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培养更多的实用人才。要重视抓好幼儿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与管理,以及民办幼儿园规范化管理。每个乡镇要努力办好一所公办独立幼儿园,有条件的村要有效利用撤点并校后闲置的校舍办好村级幼儿园,努力提高幼儿入园率。此外,县政府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校舍、用地的权证办理工作,使学校的国有资产具有法律依据,得到法律保护。
3.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责任,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县、乡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正视初中控辍严峻形势,切实把初中“控辍保学”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的调查取证力度,摸清底数,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普及水准,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做好辍学学生返校工作,特别要关心好“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要确保6周岁儿童都能按时入学。要关注弱势儿童的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筛查鉴定工作机制,积极做好组织入学工作,建立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
4.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提高师资水平。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针对边远农村小学教师力量薄弱和一些中学学科教师配套不合理现象,进行调研,制定师资调配和补充规划。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撤销学区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适量充实初中、小学(特别是农村)的短缺学科的教师。要建立定期、有序的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缩小城乡教师资源配置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采取切实措施盘活小学教师资源,增强队伍活力。要建立边远农村和山区学校教师津贴制度,增加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聘任职数,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要关心教师的继续教育,做好各级各类教师的业务培训,大力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发挥名师引领和带动作用,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八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