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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政办[2004]130号和闽政办[2006]15号精神,2007年10月8日至12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小组,对诏安县人民政府2006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现将主要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县情及教育发展概况
诏安县隶属漳州市,地处闽粤交界。全县土地面积1274平方公里,人口58万,辖16个乡镇(街),230个行政村(社区)。2006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49.75亿元,财政总收入1.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亿元。
2006-2007学年,全县有中学27所(初级中学17所、完全中学7所、职业技术学校3所),小学214所(中心小学17所,完小197所),幼儿园231所(公办4所,民办227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5511人,其中中学2086人,小学2819人,幼儿园606人。有中小学在校生91254人,其中高中17809人,初中26351人,小学47094人。幼儿园学生11473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84.5%,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98.2%,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0.2%,初中年辍学率4.1%,应届初中毕业生升高中的普职比为61:3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56.8%。
二、主要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督查期间,督评小组成员认真审读诏安县政府关于2006年度教育工作的自评报告和漳州市政府批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复查意见书,分析论证与评估指标相关的文字记录,召开座谈会,深入全县16个乡镇,55所中小学(幼儿园),多方面收集信息,在广为调研的基础上,对信息进行交流与归集,对照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就领导职责、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教育改革与发展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总评为合格等级。主要成效是:
1、加强队伍管理,稳定教师队伍。诏安地处福建南大门,加上本地经济欠发达,给教师队伍的稳定带来很大的影响,县委、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稳定教师队伍。一是在财政状况困难,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优先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逐步落实教师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经济待遇,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二是在教师中广泛开展以“学习阮文发,岗位创佳绩”和“师德师风建设年”等为载体的师德教育活动,倡导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三是建立定期表彰、奖励制度,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高尚的师德行为;四是规范管理制度,严肃组织纪律,对擅自离岗教师及时给予处理。目前,绝大部分教师思想稳定,爱岗敬业。
2、镇、村两级努力落实办学责任,为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对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并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组织对乡镇政府落实教育责任的专项督查。各乡镇坚持由政府向适龄儿童下发《入学通知书》,对辍学生下发《复学通知书》,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额巩固工作的落实。各乡(镇)、村对学校征地、校舍建设、维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发动和引导企业、个人捐资助学,开展扶贫助困活动等,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挖掘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扩大高中办学规模。县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名校做大、弱校做强”的工作思路发展普通高中,并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县域内高中学校投入,扩大高中办学规模。近年来,先后有1所初级中学增设为普通高中,3所普通高中晋级为省三级达标学校,1所省二级达标学校晋级为一级达标学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优质普通高中容量不足与人民群众需求增长的矛盾。
4、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县政府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加大安全宣传与督查力度,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使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政府与学校签订综治工作和创建平安校园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责任;教育局、建设局和安监局等单位联合定期对校舍建筑、安全隐患等进行专项检查,对督查中暴露的薄弱环节立即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员经常到学校上法制课,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和防范意识。二年来,学校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诏安县的教育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教育经费投入尚未依法到位,部分专项资金存在违规使用现象;二是中小学办学条件仍较薄弱,还存在一定数量的C、D级危房;三是初中“控辍” 形势严峻,超过省定标准;四是幼儿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全县16个乡镇幼儿园只有4所公办幼儿园;五是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中不够巩固,200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和高中阶段招生普职比均呈下降趋势。
三、整改要求
1、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县乡两级政府要进一步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把教育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和乡镇的职责,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政府行为,以更大决心、更多财力发展教育。要组织力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立足现有县情及教育现状,认真分析研究,找出问题和差距,充分论证,科学制定教育发展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分年度实施,以促进各类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2、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教育投入水平。要依法做好教育经费预算安排,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并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和轻重缓急的原则,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规范教育专项经费的管理,严禁出现挤占、挪用的现象,确保专款专用。
3、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针对城乡教育不均衡的现实,组织有关部门逐校进行摸底,制定分年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规划。要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口变化趋势,科学合理地调整中小学校布局。城区中小学要适当增加布点,扩大容量,对于列入规划需要扩建的学校,要想办法尽量为学校的发展预留出必要的土地。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定期勘查、鉴定和维护制度,及时消除D、C级危房。要加强学校常规教学仪器、器材的配备,满足教学需要。
4、重视教师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要建立适应事业发展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针对现有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的现状,以及小学教师年龄老化、英语等部分学科严重紧缺的问题,编制部门要在执行省定编制标准的基础上,按照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适当扩大编制数,并向农村学校倾斜,使紧缺学科的教师能得到及时补充。要增加幼儿教师编制,为办好公办优质骨干幼儿园配备合格的教师。
5、抓“控辍保学”工作,促普及水平提高。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是各级政府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县、乡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切实负起责任,把农村初中“控辍保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提高。要加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的调查取证力度,摸清底数,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做好辍学学生返校工作。要加强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健全三类残疾儿童筛查、鉴定工作机制,建立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体系,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八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