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人民政府2006年度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报告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8-4-30 16:09:10  访问次数:
 

根据闽政办〔2004130号和闽政办〔200615号文件精神,2007123-7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评组,对霞浦县人民政府2006年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现将主要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县情及教育发展概况

霞浦县隶属宁德市,位于福建东北部山区,人口52万人,14个乡镇306个村(居)民委员会。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2006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1.9亿元,财政支出的主要来源是省、市转移支付。

20062007学年,全县有普通高中8所、职中2所、初中22所、小学193所、幼儿园44所;中小学(幼儿园)在校生79041人,其中普高7758人,中职4312人,初中23111人,小学35166人,幼儿园8694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85%,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99.9%左右,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1.6%左右,初中年辍学率4%左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52%。规划2011年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二、主要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督查期间,督评小组成员认真审读霞浦县政府关于2006年教育工作的自评报告和宁德市政府复查情况通报,分析论证与评估指标相关的文字记录,召开座谈会议,深入全县11个乡镇47所中小幼学校,多方面收集信息,在广为调研的基础上,对信息进行交流与归集,对照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就领导职责、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教育改革与发展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总评为二类区良好等级。

主要工作成效有:

1、重视教育工作,努力推进教育事业向前发展。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事业发展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出台了《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建立霞浦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等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县、乡两级均成立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县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把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主要领导干部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听取教育工作汇报,深入学校现场办公,为学校发展排忧解难。各有关职能部门也积极支持教育工作,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2、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为教育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县政府在县级财政收入总量小、财政基础薄弱的情况下,千方百计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一是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几年来教育经费逐年增长,特别是20075月市级复查之后,加大整改力度,补拨2005年、2006年教育经费合计235万元,较好地发挥了县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主渠道作用。二是保证了全县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省市出台的教师福利津贴政策得到落实。2006年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予以拨付,2007年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省市下拨的专项经费能够分期分批拨付到位。三是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多渠道筹资助学活动。县、乡党政领导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引导发动对口支援单位、企业家、乡贤、侨亲捐资助学,近年来累计1000多万元。

3、重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改善。霞浦县原有办学基础相对薄弱。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多方筹措资金,致力于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至2006年,新建校舍建筑面积34103平方米。同时,结合危房改造加强薄弱学校、乡镇中心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大校园面积480多亩,新建校舍6万多平方米,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生活条件。引进民营资金6000万元投入教育,在城区兴办宏翔高级中学,有效缓解了城区高中容量不足的问题。通过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中小学配备了计算机教室,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配备多媒体教室。全县14个乡镇(街道)均有独立设置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达到省、市、县级示范园标准。县中等职业学校也得到很大发展,在校生达到3600多人,2006年被国家七部委授予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顺利通过国家级重点中专评估验收。

4、重视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教育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不断加强政府教育督导机制和队伍建设,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构的督查指导功能和考核评价功能得到发挥。2006年,县委、县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霞浦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见》和《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的通知》,每年都组织力量对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和学校履行教育职责、抓好教育工作以及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乡镇、部门、学校领导政绩考核、评优评先、干部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有力地促进了乡镇(街道)、部门和学校抓教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目前,已有106所中小学校通过县素质教育先进校评估。

总体上,霞浦县基础教育发展势头良好,但是,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教育事业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1、教育投入总体水平不高,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2、城区学校办学容量不足,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薄弱;3、初中“控辍”形势严峻,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亟待巩固。4、城区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农村教师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不合理。

三、整改要求

督评小组综合分析了县政府发展教育的思路、决策、规划和教育资源配置的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下列整改要求。

1、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县政府要继续依法加大财政对教育主渠道投入的力度,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要建立健全财政教育经费预决算制度,调整教育支出结构,县财政要规范税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教育费附加的使用与管理,学校缴存财政预算外资金要及时回拨学校。要加强学校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学校预算编制程序,将各级政府用于教育的资金全额纳入中小学预算经费的范畴,严格按照预算办理收支,以便在预算执行中对照、检查、监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科学制定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县政府要立足县情,结合全县适龄人口城乡分布与变化趋势,组织力量开展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专题调研,制定出今后五到十年的教育发展规划。要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科学合理地规划中小学校布局。城区要抓紧做好新区学校布点、学校征地扩建和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搞好县第三小学和县实验幼儿园新园区建设。要加强城区薄弱学校建设,切实解决城区学校班生额超标的问题。要加快霞浦一中新校区建设进度,早日实现搬迁,扩大普通高中办学容量。要发挥霞浦中职学校品牌效应,做大做强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县职教中心,新办第二职专,增加中职招生规模,力争高中阶段普职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要优化农村学校资源配置,整合教育资源,在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入学和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要重点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建设,加强教学常规器材的配备。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定期勘查、鉴定和维护制度,尽快消除DC级危房,确保师生安全。

3、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责任,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县、乡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正视初中控辍严峻形势,切实把初中“控辍保学”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学籍管理,加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的调查取证力度,组织力量做好辍学学生返校工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动态管理,特别要关心好“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要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建设好县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添必要的康复器材和教学设备。要建立健全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筛查鉴定工作机制,做好组织入学工作。

4、继续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缩小城乡教师资源配置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要针对边远农村小学教师力量薄弱和一些学科教师短缺现象,切实采取措施盘活小学教师资源,合理调配师资。要建立定期、有序的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着力解决农村骨干教师借调进城问题。要建立边远农村和山区学校教师津贴制度,增加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聘任职数,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要制定教师流动、补充规划,每年都要适当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以解决高中教师不足,初中学科教师缺乏的问题。

5、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县乡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素质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大素质教育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建设,努力推动社会和家庭转变教育观念,推动各单位各部门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健康成长搭建良好的社会环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杜绝营业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加快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县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把德育放在教育工作首位,改革和完善德育工作机制,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落实教学常规,保证各类规定课程开齐开足。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