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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政办〔2004〕130号和闽政办〔2006〕15号文件精神,2007年12月24日-28日,省教育督导室组织督评小组,对安溪县人民政府2006年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现将主要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县情及教育发展概况
安溪县隶属泉州市,位于福建中南部山区,人口108万人,24个乡镇460个村(居)民委员会。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2006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12亿元。
2006~2007学年,全县有普通高中13所、职中6所、初中48所、小学344所、幼儿园95所;中小学(幼儿园)在校生198469人,其中普高18898人,中职6919人,初中68666人,小学82683人,幼儿园21303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71.6%,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99.7%左右,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2.2%左右,初中年辍学率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46.23%。规划2010年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二、主要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督查期间,督评小组成员认真审读安溪县政府关于2006年教育工作的自评报告和泉州市政府批转市教育督导室的复查意见书,分析论证与评估指标相关的文字记录,召开座谈会议,深入全县16个乡镇59所中小幼学校,多方面收集信息,在广为调研的基础上,对信息进行交流与归集,对照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就领导职责、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教育改革与发展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总评为合格等级。
主要工作成效有:
1、领导重视,部门支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安溪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教育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自觉把发展教育摆在优先位置。2006年5月,县政府下发了《安溪县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实施“双高普九”、创建教育强县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对未来五年乃至较长一段时间教育改革、发展与创新做出宏观规划和科学指导,明确了教育各类事业发展指标、教育重点工作、保障政策和具体措施。同时,围绕实施“双高普九”和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评机制,使县直职能部门和乡镇的教育责任更加明确、工作更加落实。由于党政领导重视,政府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各负其责,全县上下形成了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格局。
2、加大投入,多方筹资,努力为教育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县政府在县财政仍然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一是几年来教育经费逐年增长,较好地发挥了县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主渠道作用。经过追补,2006年教育经费达到“三个增长”。二是保证了全县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省市出台的教师福利津贴政策得到落实。2006年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予以拨付,2007年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三是利用侨乡优势,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多渠道筹资助学活动,三年来累计筹资近5500万元。
3、突出重点,把握时机,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安溪县原有办学基础相对薄弱。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建设,多方筹措资金,致力于中小学校建设和危房改造。结合危房改造加强薄弱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一定程度地改善了农村学校的教学条件和生活条件。三年来,共投入资金9055万元,改造危房近13万平方米,新建校舍14.6万平方米。全县还改造农村初中和基层小学50所,提高了一批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信息化水平。2007年县财政又安排250万元专款,用于66所农村寄宿制初中、小学后勤生活配套设施建设。2007年县委、县政府又把新扩建8所城区中小学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通过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中小学配备了计算机网络教室,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配备了多媒体教室。
4、加强管理,落实待遇,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师资队伍管理的暂行意见》,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提供政策支撑;二是强化师德修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开展“师德师风年”等活动,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师资,缓解部分紧缺学科教师不足的问题; 四是建立山区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津贴奖励制度,让优秀人才安心山区教育事业;五是建立健全教师进修培训学习制度,还与华东师大研究生院合作,开设了为期两年的研究生课程班,通过补助教师学习费用等,调动教师进修学习的积极性。
5、加强管理,措施得力,努力提升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近几年,县教育局修订并完善《初中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办法》、《关于加强对基层小学教育常规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的通知》等文件,把管理中心下移,将工作延伸到基层学校。加强了对各级各校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对基层学校的常规管理、教学工作、队伍建设、教研成效、办学质量进行抽检和考评,通过表彰先进,通报批评后进,有效推动全县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重视学校德育工作,整合中小学、社区、家长委员会、关工委等力量,形成全县性的大德育网络,挖掘和整合校内外的德育资源,使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德育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校园文化”主题年建设活动,狠抓学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
总体上,安溪县基础教育发展势头良好,但是,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教育事业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1、教育投入水平总体水平低,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不够规范;2、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容量不足,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薄弱,城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3、初中“控辍”形势严峻,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亟待巩固;4、中小学教师结构不合理;幼儿教育相对滞后,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较低,高中阶段普职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整改要求
督评小组综合分析了县政府发展教育的思路、决策、规划和教育资源配置的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下列整改要求。
1、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县政府要继续依法加大财政对教育主渠道投入的力度,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要建立健全财政教育经费预决算制度,调整教育支出结构,县财政要规范税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教育费附加的使用管理,学校缴存财政预算外资金要及时回拨学校。要加强学校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学校预算编制程序,将各级政府用于教育的资金全额纳入中小学预算经费的范畴,严格按照预算办理收支,以便在预算执行中对照、检查、监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认真实施教育发展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政府要根据已经制定的教育发展规划,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布局中小学校。城区要有重点地加强学校扩容建设,解决城区学校班生额超标的问题。在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入学和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分步骤进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要重点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建设,努力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和师生的食宿条件。要在近期内,对全县中小学现有教学常规和实验器材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照新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和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尽快制定配备规划,分步实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定期勘查、鉴定和维护制度,尽快消除D、C级危房,确保师生安全。此外,县政府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新增校舍、用地的权证办理工作,使学校的国有资产具有法律依据。
3、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责任,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县、乡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正视初中控辍严峻形势,切实把初中“控辍保学”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的调查取证力度,摸清底数,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普及水准,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做好辍学学生返校工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动态管理,特别要关心好“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要建立健全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筛查鉴定工作机制,积极做好组织入学工作,建立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
4、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可以通过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培训转岗、调整分流等办法,盘活、用好现有教师资源。要建立教师补充机制,每年要有计划地及时补充一定数量的中小学教师,特别是紧缺学科的教师,优化学科和年龄结构,满足教学需要,增强教师队伍活力。要建立定期、有序的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改善农村教师待遇,建立对边远山区的所有教师实行津补贴制度。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内部管理,完善设施、设备,要加强培训者自身知识更新与教学教研能力的提升,使进修学校真正成为教师培训基地。
5、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安溪的普通高中布局基本合理,但规模容量不足,要统筹规划,做大做强。要把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的工作重点,做强做大现有中等职业学校,主动对接茶叶等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的有安溪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重视抓好幼儿教育工作,提高现有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扩大办园规模,每个乡镇要建设并办好一所公办独立幼儿园,并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规范社会力量办园。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八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