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2008学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预警通知》(教体艺厅[2008]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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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