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建工业学校分地市分专业指导性生源计划补充下达给你们,请你们列入本市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在招生过程中,个别专业因报考生源不足需要调整分地市招生计划,可由学校与有关设区市招生办进行协商调整,同时报我厅和省发改委备案。
附件:2008年福建工业学校分地市分专业指导性生源计划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