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福建省科技计划资助省属高校项目的通知
闽教科〔2008〕9号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8-5-12 20:23:37  访问次数:

有关高校:

   现将2008年省科技计划资助省属高校项目(简称“F5类”

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与资助方向

    l、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建设需要,突出项目的自主创新性,

把是否有利于学科建设,是否有利于人才的培养成长,是否可产

生自主知识产权,足否能得到更高层次科研计划的资助,是否有

利开展产学研合作,作为衡量立项与否的重要标准。

    2、加大对新建本科高校的支持力度,支持经费占总经费一半以上。

    3、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中青年科研骨干和以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申报的项目。

    4、鼓励跨学校、跨学科联合攻关和产学研合作项目。

    5、对基础理论研究继续给予必要的资助。

    6、申报的课题必须在《2008年省科技计划资助省属高校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所确定的领域范围内。

二、资助强度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3万元,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应按

不低于10.5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鼓励学校加大经费配套力度,未提供配套经费的学校,酌减下一年度资助项目数。

三、申报条件及评审方法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省属本科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

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各学校推荐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数见附件2)。

    3正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今年不能申报F5类项目。

    4、项目申报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推荐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5、中、初级职称申报时应附上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6、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省教育厅将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评审论证、择优予以资助。

四、申报方式与申报材料

    1、登录http://xmgl.fjkjt.gov.cn(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申报管理中“增加”申请书,选择“资助省属高校项目”。推荐单位栏务必选择“福建省教育厅”(F5类项目的推荐和主管单位是福建省教育厅)。项目提交后由省教育厅进行网上推荐,经项目管理系统查重通过后将获得受理号。

2、网上申报并获得受理号后,即可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一式5份,签名盖章后连同项目汇总表一份(电子版发至jytkjc@126.com,格式见附件3)、学校对所有推荐项目给予经费配套的承诺函一份(均盖校章)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

五、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起止时间:512日至531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525-31

3、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科技处       陈金建

电话:87091316        13805086383

E-mailjytkjc@126.com

地址:福州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科技处    邮编:350003

省科技厅计划处:87882969

科技厅项目管理系统    网络故障:87882011

科技厅项目管理系统    使用问题:87303256

附件:12008年省科技计划资助省属高校项目申报指南

      2有关高校F5类项目申报数

            3F5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uploads/附件0809.rar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技厅

二○○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