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08年编外招聘办公室文字秘书公告
福建儿发院〔2008〕61 号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8-9-3 9:37:59  访问次数:

因工作需要,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08年拟招聘办公室文字秘书1名。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性质

编制外聘用。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以及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踏实、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

2、具有一定的教育、行政管理和文秘专业知识以及文字工作能力;

3、中共党员;

4、35周岁以下。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二)报名方式

可直接到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报名,亦可通过电子信箱

报名。

联系人: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老师、老师

电子信箱:rsc@fj61.net

联系电话:0591-87952061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在报名或笔试时,应按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向学院人事处送交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一式1份)、《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

(一)笔试

测试与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素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形式:结构化测评。

3、面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想、意志品质等综合素质。

4、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三)综合总分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为综合总分。

(四)笔试、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由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在学院网站(www.fj61.net

上发布。

五、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考核按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进行。

(二)体检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的要求,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三)如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者造成拟聘人选不足时,可从综合成绩合格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六、聘用

(一)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且考核、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聘用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具有高校、党政机关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拟聘人选名单在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如公示无异议,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

参照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执行,享受院内有关福利待遇。

 

 

                                        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二○○八年九月三日

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贴近期免冠

2寸彩色相片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普通话等级

 

籍贯

 

身高

 

计算机等级

 

英语等级

 

毕业院校及专业

 

应聘岗位

 

原工作单位

 

家庭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

 

学 习

工 作

简 历

 

 

 

 

 

奖 惩

 

情 况

 

 

 

 

论文发表情况

 

 

 

 

有何突出专长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

 

注:

1、参加考试时请务必携带一张与贴在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相同的2寸照片。

2、报名者填表时须真实,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