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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003591133GF03538 |
事项名称 | 省管干部申请更改学历学位审核 |
子项名称 | 省管干部申请更改学位审核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事项 |
事项依据 | 《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办〔2003〕50号第九条(三) |
申报条件 | 经国民教育取得在职学位的厅级干部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办理流程 | 行政服务中心受理→高教处审核→决定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10工作日 |
申报材料 | 1.本人申请(亲笔签名,保证材料真实有效); 2.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一式3份); 3.前置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前置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省委组织部同意报考通知(单位人事章和省委组织部章)或入学前干部主管部门同意的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申报表; 6.学籍材料(学籍档案),主要包括:报考表或报考审批表、学籍登记卡、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以及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所在院校加盖公章的招生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名单; 7.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初审意见。 (以上材料需经干部所在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初审) |
相关表格 | 《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由省委组织部提供)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实施主体 | 福建省教育厅 |
责任部门 | 行政服务中心、高等教育处(学位办) |
受理地址 |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2楼)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或14:30-17:30(冬季) |
联系电话 | 电话:0591-87091602 |
监督电话 | 电话:0591-87091465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