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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003591133GF01214 |
事项名称 | 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及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立项核准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事项 |
事项依据 | 1.《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第九条; 2.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3号)。 |
申报条件 | 1.高等学校符合福建省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立项申请基本条件; 2.由学校统一申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办理流程 | 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科技处审核→决定(特殊环节:专家评审)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自集中受理之日结束起10个工作日(集中受理时间以当年文件通知为准,不包含专家评审、补件等特殊环节所需要的时间) |
申报材料 | 1.高校申请立项文件(一式3份); 2.《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需单位盖章); |
相关表格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实施主体 | 福建省教育厅 |
责任部门 | 行政服务中心、科学技术处 |
受理地址 |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1号窗口(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2楼)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或14:30-17:30(冬季) |
联系电话 | 电话:0591-87091611 |
监督电话 | 电话:0591-87091465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预审) |